朱恒新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现执业于山东天健律师事务所,系该所合伙人。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朱恒新律师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谨慎稳重的处事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在2013年被评为邹平县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朱恒... 详细>>
律师姓名:朱恒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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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716201210696586
执业律所:山东天健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山东省邹平县鹤伴一路39号
被告人高某在饭店打工期间,撬开吧台抽屉,盗窃款物合计2885元。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对其做出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千元的刑事判决。
2009年3月5日1时许,被告人高洪祥在其打工的海拉尔区西四道街某饭店内,趁无人之机,盗走抽屉内2000元、香烟若干条,被盗物品经鉴定价值人民币885元。盗窃款物合计人民币2885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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